Wednesday, May 23, 2007

關於 Web 2.0 的胡言亂語 - 1

Workshop on Data Mining in Web 2.0 EnvironmentsICDM 2007 (International Conference on Data Conference),今年(2007)十月份,將在美國舉行。結合資料挖掘和 Web 2.0 兩個議題,或許會有些有趣的東西可以瞧瞧吧。

連學術界都開始有 Web 2.0 的正式研討會了,所以 Web two dot O 真的已經不止是狂熱份子的最愛,變成媒體和學術界的顯學了嗎?

What is Web 2.0

為了跟上時代,最近著手整理和 Web 2.0 有關的資料和書籤,想把關於網路的東西,作個筆記,未來寫東西(論文?)的時候,也許用得著。離開網路產業一段時間,覺得自己完全跟不上最近的 buzzword 和 catchy phrase;但是花點時間看看這陣子網路上的文字,似乎太陽底下真的沒有新鮮事。一時之間,不知該為自己沒有被時代拋在後面慶幸,還是該為產業的不斷複 製(不幸和愚蠢)而悲哀。

在我記憶中,這幾年出版與網路界相關的書籍,用版本來表示「進化」、「和以前不同」,似乎始於 Esther Dysan 的 Release 2.0 (中文版)和其後的 Release 2.1書到用時方恨少,不知道這個猜測對不對,或許應該作個文獻回顧才對)。Tim O'Reilly 在使用 Web 2.0 這個字眼的時候,不知道有沒有受到 Dysan 的影響 ?

What is 2.0 一文用大量的例子,說明什麼是 2.0, 什麼不是 2.0,但是最終並沒有給出什麼是 Web 2.0 的定義。或許是強調網路有無限擴展的可能性,不想把自己吊死在一棵樹上,所以不願也不能給出一個可以放在「論文」裡,可「被重複引用」的「定義」。不幸的是,這是靠寫論文make a living 的人最在意的事情之一,也許我書念得少,沒有找到更「嚴謹」的定義吧。

My Opinion

從我的觀點來看, Web 2.0 和 1.0 的差異,在於技術的進步(evolution),讓我們能用更豐富、多樣的方式進行資訊的傳遞與分享,以前的網頁缺少互動元素,不是以前搞網路的人不上道,而是以前的技術作不到,以前的頻寬不容許我們恣意實驗各種可能性。這是一條「進化」和「改變」的軌跡,有許多「網路評論家」和「預言家」,將焦點放在文化的意涵,媒體的顛覆等等;我個人則更傾向於將焦點放在因為技術的進步,所造成的版本 2.0效應。
  • 因為頻寬更寬、桌上型電腦的計算能力更強,以及 Web Design 、AJAX 等各個技術層次的進步,所以可用更直覺的交互操作介面來設計網站、應用程式等,網路的使用經驗可以更豐富、更多元
  • 越來越多的網路使用者,是從小就接觸網際網路,因此更樂於使用網際網路來處理更多事情,在他們的思考(mind set)中,可應用(applicable)網際網路技術的範圍,比起前一代使用者,深度和廣度都增大許多
所以這就是我們的第二版 - Version 2.0 of whatever ( Web, Trend, Forum, Gossip, you name it...)

所有的一切,都是「技術」和「人」的進化,所產生的化學效應。 Evolution 是連續的,有跡可尋的,絕對不是某些預言家所說的「革命」;新的版本 (2.0, 3.0, ..) 也不代表更多的撈錢機會。

(最近看了某些趨勢大師的 Blog ,越看越嘔啊)

Amazon 的書籍介紹網頁中,開放讀者發表評論,在 Release 2.1 的讀者書評區,有這麼一段文字:
To be honest I bought this book expecting more, and found it disappointing. What I found was a columnist making her living.

的確,要捕捉住「正在發生什麼」,並且清楚的描述「這是怎麼回事」,不是件容易的事。要能洞察這些事件和現象的原因和意義,就更不容易了。胃口大、要求高的讀者,對於版本 2.0 的要求,不是口號、說故事而已, 我們要的是真正的 insight。

後記


越寫越離題,是因為最近看了一些網路創業和 Web 2.0的文章,在一個火力旺盛的部落格,看到一篇文章,流量大的Blog不叫Blog?,文中批評的對象,湊巧也是我曾拜訪過的網站,對於這種「用字很重」的筆仗,看了實在覺得很刺眼。但是對於那種重現西元兩千年網際網路瘋狂的超級樂觀文字,也覺得有些害怕,心情複雜,有感而發,就忍不住離題了。

最終,考慮再三,把部分有火氣 的文字刪去,但是原本想整理的東西,反而得另外寫一篇文章了。

Sunday, May 20, 2007

People will click on anything

因為 Google AdWords 的推波助瀾,現在幾乎每個部落格,小公司的網站,都掛著長度不等的文字廣告。來作個小實驗,你會不會點擊左圖那樣的文字廣告,如果你認為識字的人都不會這麼作,你可能要再想一想。根據一位網路安全專家Didier Stevens做的實驗,像左圖這樣的連結,六月個月來一共有 409 個有效的點擊。所以 eWeek 的專欄作家發表評論, People will click on anything

Stevens 先生在他的網站上發表了一篇文章,說明這個實驗的執行步驟和結果:
  1. 首先,他購買了 drive-by-downlod.info 的域名(domain name),這個 domain 一向因為惡意程式(malware)的大本營而惡名昭彰
  2. 其次,他架設一個網站,只是簡單的顯示 『謝謝你的拜訪(Thank you for your visit)』,並且啟動了 log 功能(Stevens 特別強調,他的實驗只有顯示無害的文字,絕對沒有加入傷害瀏覽者的惡意程式碼 )
  3. 然後,他加入 Google Adwords 計畫
  4. 耐心等待六個月,接著發表他的統計

Stevens 還上傳了一段 影片 到 YouTube網站,影片長度不到一分鐘,只是顯示這個廣告呈現的樣子,以及示範一次 click 的過程。根據 Didier Stevens 的說法,這個文字廣告一共被瀏覽(顯示)了 259,723 次,有 409 次點擊,click-through rate (這個中文要怎麼說?)是百分之零點一六。有趣的是,這個實驗的總成本,只有 23 元美金。

During this period, my ad was displayed 259,723 times and clicked on 409 times. That’s a click-through-rate of 0.16%. My Google Adwords campaign cost me only €17 ($23).

Google 已經將這個廣告移除,並通知 Didier Stevens,他的廣告違反 Google 的政策,詳情見 Stevens 寫的Game Over

Friday, May 18, 2007

自問自答

今天距離第一篇文章發表的日子,剛好滿一個月。思索著要寫點感言,算是給自己一個交代,但是實在不知道要交代什麼。

原本是想用札記的形式,寫點讀書的心得和牢騷,只給自己看,並沒有想過「給誰看」和「誰會看」的問題,只是單純的想著用網路科技,作為整理筆記的工具。當想法變成行動的時候,這個行動似乎有了自己的生命,輪子開始滾動拉著我向前跑,整個過程似乎並不全是我想得那個樣子。

剛開始的時候,忙著從網路上找資料,一頭栽進了調整版面、修改樣板程式,增加各種外掛和種種網路上流行的技術議題。

因為自己的技術背景,對於修改程式碼有種難以割捨的特殊情感,常在夜裡實驗各種修改樣板 XML 的可能,綜合網路上找來的資料,和自己的臆測,將各種網路可以見到的特殊效果,全部都試了一遍。

為了想把這個「作品」,弄得看起來像樣一點,於是邊忙著調整版型,一邊思考著有哪些題材可以放進這個「手記」裡,忙著把腦子裡的半熟不熟的東西「吐」出去。結果就是不到一個月的時間,「吐」出了超過30篇東西。

仔細審視這些東西,覺得整個產出的過程,粗糙而慌亂,完全是為了湊一個數字而硬擠出來的成品。面對這樣的結果,我想,是該放慢腳步,好好思索的時候了。

詹宏志將部落客為什麼要寫,比喻作「瓶中稿」,浪漫的近乎煽情...
不為錢財、不為出名,部落格上成千上萬的寫作者到底是為了什麼?我搜索枯腸,想要在歷史上找到一些實例或描述,可以詮釋部落格的巨大創作動力。我想著想著,倒是想到一個意象:瓶中之稿。寫作者把嘔心瀝血的稿子寫在紙上,置於瓶中,投入大海,任之漂流,痴想有一天汪洋彼岸會有仁人君子拾而讀之,竟對自己的文章一掬同情之淚…。那是一種寓言,描述著人們渴望知音、渴望被了解、渴望被關愛的行動吧?
在我看來,我把部落格的寫作,當作整理自己的一個行動,就像整理課堂的筆記,就像寫論文時做的「文獻整理」,梳理自己的心情、思緒與牢騷,讓自己可以比較心安的繼續生活下去。

無論如何,我期許(也是承諾),這個手記的寫作會繼續下去,或許三個月後,也可能更久,我會再來一次自問自答,為甚麼寫? 寫些什麼?寫給誰看?...

Tuesday, May 15, 2007

Hat Problem: why you should care ?

這是一篇舊聞了,是紐約時報 2001年4月10日,科學版上的一篇文章。但是剛在 Digg 上發現,看到有超過七百人次「頂」這篇 Why Mathematicians Now Care About Their Hat Color,連上紐約時報仔細拜讀,才真正認識了這個不簡單的策略遊戲。

遊戲規則

數學界一般認為猜帽子顏色的遊戲是由 Dr. Todd Ebert (DBLP)在1998年,他的博士論文中提出來的。

這是一個團隊參與的遊戲,參與人數從三人到更多人都可以,遊戲的勝負是以整個團隊的結果來決定結果。在遊戲過程中,參與者每人頭上都戴著紅色藍色的帽子,參與者只能看到別人的帽子顏色,但是不能看到自己的帽子顏色。每個參與者必須猜測自己頭上帽子的顏色,參與者之間不能有任何形式的溝通,只能觀察別人的帽子,然後猜測自己的頭頂是什麼顏色。

猜測的選項有三個,紅色、藍色或棄權(pass),如果覺得自己無法下決定,可以選擇 PASS。當參與團隊中每個有作出猜測的人(棄權的人就不管了)的猜測結果都正確,則這個團體可以獲得獎金。

依照遊戲規則,在觀察和猜測時,遊戲玩家間不得有任何溝通行為,但是在遊戲開始前,這個團隊可以作「策略」討論,遊戲開始後,所有成員根據大家事先協商的策略,來決定自己的行動(猜測或放棄)。這個遊戲的核心就是 :有沒有一個「贏的策略」?這個策略的成功機率有多高?

三個人的策略

以最簡單的三人情況來說,三個人都是紅色或藍色的機率各是八分之一,所以有四分之三(扣掉全藍及全紅的情況)的機會,是兩個人的帽子顏色相同,第三個人是另外一種顏色。因此有個可能比較容易贏的策略,每個參與者觀察另外兩個人的帽子顏色,如果這兩個人的帽子顏色不同,則猜測者選擇放棄;如果另兩個人的帽子顏色相同,猜測者猜自己的帽子是另外一種顏色。

雖然當三個人的帽子顏色相同時,以上辦法是絕對沒有機會贏的, 不過這是參與者數目為三人的最佳解決方案(optimal solution),以下是從網路上找到的證明。


Each guess has a 50-50 chance of being correct. This means that when we consider possible outcomes there must be an equal number of correct and incorrect guesses. Notice that in each win there is a single correct guess and in each loss there are three incorrect guesses. Winning one more game requires one more correct guess (a total of 7), but now we have only 1 possible game to lose and 7 incorrect guesses to make. There are only 3 players so this is impossible.

By Brody Dylan Johnson at Saint Louis University

更多人的狀況

網路上有許多人改編這個遊戲,改變帽子的顏色,參與的人數,從電視遊戲大獎賽到囚犯問答,但是問題的本質仍然相同,這些不同的描述方式,可以在網路上找到(例如 New York Times, ABC News, Die Ziet)。

三個人的遊戲,只是這個遊戲的基本版。超過三個人的狀況,讓事情變得複雜許多。有人認為這是典型的 Game Theory 問題,也有人思索這個問題的 social 版本,但是也有人認為這一個數學模式(Model)的問題,有數學家「認真」的去找答案,真的在編碼理論(Coding Theory)中找到解決問題的方向。

Dr. Hendrik Lenstra, a professor of mathematics at Berkeley, and Dr. Gadiel Seroussi, director of information theory research at HP Labs, have developed a new type of covering code to define an even better strategy for large numbers of players.
以上的解法,使用編碼理論中的 Hamming Code,來描述問題,這種作法在參與人數是2的次方數減一(例如 3, 7, 或 15 )的時候幾乎無懈可擊,但是其他的狀況就不是那麼容易處理。而且數學家還無法證明這個解決方案是否為最佳解(optimal)。還有一點值得一提,這個問題的重要關鍵在於「團隊」,只有整個團隊都正確,才能贏得這個遊戲。所以,除了數學模式之外,我們還有多少種可能的觀點?這是更有趣的問題。

Googling the Hat Problem

在寫這篇短文的時候,使用 Google 作了一個簡單的小研究。發現在網路上除了英文的資料外,竟然有許多簡體中文的討論群組或網站,提到這個帽子問題,倒是繁體中文的資料少之有少。這個觀察結果,可能比起帽子問題,還要有趣,或者說更讓人頭痛

或許我們可以提出幾個猜測,大陸網站的內容,屬與原創製作的比例是令人存疑的,所以這麼多的帽子資料,究竟是否能代表他們熱愛這類益智問題,是令人存疑的。而繁體中文資料的貧乏,則是我們這個環境的網路文化的縮影,究竟這是什麼意思,我不知道。

不管這個觀察結果,是否隱喻我們不喜歡動腦筋。不過,我很好奇老外為何喜歡以帽子作為思考或比喻的輔助,數學家擔心帽子的顏色,搞企管的人則用帽子教人如何作個好主管(No,這一點也不好笑,如果你還沒有聽說過用帽子顏色表示思考類型的故事,那你一定太年輕)。

唯一的結論是,台灣人比較(不)愛戴帽子(不,我沒有談政治)...

Monday, May 14, 2007

對牛一定要彈琴 ?

智力半殘者keso 是在一個在大陸 IT 界很有影響力的博客,他在天極網(一個大陸的 IT 媒體)工作,並且主持個人部落格對牛亂彈琴 Playin' with IT,據說在抓蝦(大陸的 FeedBurner?)是訂閱數最高的幾個部落格之一。他在部落格版面右上方很醒目的地方,放了一段警告訊息,是我見過最有魄力的作者宣言之一 (這裡引用的文字,都經過轉碼,原文是簡體中文):



我用我的想法寫,你用你的智力讀,千萬別認為我有誤導你的興趣,非要認為自己被誤導了的智力半殘者,對不住您了。


他在警語下方,放了一個少跟我提客觀的超連結,裡面解釋了他對這麼有氣魄的宣告的看法,裡面有一段文字,我很同意。



我並不認為,每個人寫blog,都一定要表達自我,表現個性,但起碼,那些貌似客觀公允,貌似平衡中庸,貌似誰都不得罪的blog,我是完全沒有閱讀的興趣的。我閱讀的,不是一張報紙,不是一家電視台,不是一個機器,而是一個有七情六欲,有喜怒哀樂,會哭會笑的活生生的人


我真希望自己能有這樣的膽量,敢這樣向世界

Sunday, May 13, 2007

意識型態咖啡館

遇到意識形態咖啡館,完全是一次偶然,原本是想找些咖啡的影像資料,想為建構中的部落格找些「裝飾」的素材,結果在 Google 的牽線下,品嚐了比雙倍濃縮 Espresso 還要提神醒腦的強效咖啡因,反倒把原先裝修部落格的任務暫時拋在腦後。

館主目前是在大學教授經濟學的老師們(有兩位館長),部落格的文章涵蓋了教育、經濟、兩岸、人口家庭、教書匠言等題材,目前首頁(2007/5/13)上正好有幾篇和生涯選擇有關的文章。拜讀之後,覺得應該留下一點紀錄,讓自己未來可以重新思索回味。

這幾篇和生涯有關的文章簡述如下:

回覆小咖(一):社團,值得嗎?

在職場中,常有 Do the right thingDo the thing right 的討論,將討論融入這樣的 context ,問題的脈絡就清楚許多。參與社團,究竟是不是值得( right thing ?),或者什麼才是把社團學分修好的作法(do the thing right)?我不想複述作者的看法,有興趣的人自己去咖啡館走一趟,是最好的品嚐辦法。

不過,文中有一個讓我印象深刻的例子,特別值得一提:

大學生在社團參與中一個常犯的錯誤就是「混淆工作夥伴與交朋友,所以常常把工作上遇到的問題,不是訴諸客觀的專業規矩或工作倫理予以解決,而是訴諸私人友誼,甚至把工作上的歧見,視為對於友誼的考驗」。

很難將事實和情緒分離,總是在不恰當的時間將將公事與私誼混在一起處理,似乎是我們這個文化圈的「通病」,不論年紀大小,都是難以避免的。在職場中待過一陣子的人都明瞭,這是一輩子的課題。不論有沒有社團經驗,在「體驗」過程中遇到什麼,越早認清這個問題,對於職場生涯絕對是有利的。

回覆小咖(二): 讀研究所有什麼好處?

作者分析,讀研究所有以下幾個好處

  • 訊號作用
  • 重新洗牌
  • 能力訓練
  • 較高薪資
  • 轉換跑道
  • 身份標誌

所以,去考就對了?

回覆小咖(三):不讀研究所不行嗎?

機會成本是經濟學最簡單也是最重要的原則之一:

讓我們回到經濟學原理:決策要考慮的成本是機會成本。一件事情的好處,就是如果你選擇不去做這件事情的機會成本—如果這件事情是你所有其他可能選項中的最佳選項的話。基本上,如果你畢業後選擇了讀研究所以外的道路的話,我們可以把「念研究所」視為是你放棄的選項中的最佳選項。而你不念研究所的成本有多高,當然就是視你去讀研究所的話,可以產生的好處有多大而定。

每個人都有個人唯一(unique)的處境,因此有不同的(機會)成本結構,要不要做一件事,最重要還是自己想要什麼?作者提出了一個簡單的檢驗準則,你想在三十歲的時候變成什麼樣子?很多人沒有搞清楚自己要的是什麼,所以才會有那麼多問號?

回覆小咖(完):讓生涯願景決定你要不要考研究所

經濟學家的拿手把戲 The Other Hand ,在這幾篇文章裡處理得非常精彩,完全不討人嫌。作者善於把問題的框架清楚的勾勒出來,然後以流暢的文字把框架裡每個關鍵完整的交代。不論讀者是否面對讀研究所抉擇,這樣的討論架構,都是值得閱讀、思索、並進而受益的。我不擬重抄一遍作者的文字,如果對於問題的討論有興趣的人,真的還是自行移駕咖啡館一遊才好。

作者介紹了幾個可能對讀者有用的 URL,有興趣的人不妨去這底下幾個網址瞧瞧。

在讀者回應區,有人推薦了這兩個網址,也值得看看:

*** 也算結論 ***

一口氣,看完這幾篇文字,突然有個想法,剛獲得人事權,新出爐的年輕經理人,應該要仔細讀讀這幾篇文章,對於該如何運用行使剛取得的「責任」與「權力」,應該會更有把握些。

以我的年紀,念不念研究所已經不是我的「選擇題」,這幾篇文章不是我目前最關心的課題,只是正巧首頁上呈現了這幾篇文章,就偷個懶,只摘記下首頁的一點點微薄心得。其實,我真正喜愛的,還是文章的說理與架構,這年頭,要找到說話清楚明白的人,實在比想像中難哪。

附帶一提,我很喜歡咖啡館的素雅裝潢,希望我自己的部落格也可以有這樣的水準,布置清爽宜人,文字清楚俐落。

Thursday, May 10, 2007

I never promised you a Rose Garden.

在一個很受矚目的大陸部落格「 Web 2.0 週刊」,看到下面這段話:
部落格距離出版真的很近了,但終究還有段距離。資深媒體人,同時也是知名部落客的老貓說得好:「部落格是個『一貼上就發表』(post and publish)的出版工具,從寫作到發表,沒有任何距離,不像傳統媒體,中間還有一個叫做編輯的傢伙,幫你調整段落、設定格式,讓你的文章印成鉛字以後,你越看越滿意。少了編輯,『文章的表現形式』變成作者要自行打理的事了,你不再能只管內容,而不管表現。可惜從一個傳統編輯的角度看,越善於在傳統媒體寫文章的人(包括寫論文報告的人),似乎越難以掌握網頁閱讀的形式。」
從這幾天調整版型的經驗來看,這幾句話還真是有道理,從寫作到出版的距離雖然拉近了,但是從單純的受眾(audience)、消費者(consumer),轉變成一切要自己動手的生產者,這個文化震盪,可不像那些 Web 2.0 Advocator 講得那麼容易、那麼美好。

有一首老歌說 I never promised you a rose garden ,從愛情到 1.0 , 2.0 ,都是一樣地...

Artist/Band: Anderson Lynn
Lyrics for Song: Rose Garden

I beg your pardon,
I never promised you a rose garden.
Along with the sunshine,
There's gotta be a little rain sometimes.
When you take, you gotta give, so live and let live,
Or let go.
I beg your pardon,
I never promised you a rose garden.

I could promise you things like big diamond rings,
But you don't find roses growin' on stalks of clover.
So you better think it over.
Well, if sweet-talkin' you could make it come true,
I would give you the world right now on a silver platter,
But what would it matter?
So smile for a while and let's be jolly:
Love shouldn't be so melancholy.
Come along and share the good times while we can.

I beg your pardon,
I never promised you a rose garden.
Along with the sunshine,
There's gotta be a little rain sometimes.

Instrumental break.

I beg your pardon,
I never promised you a rose garden.

I could sing you a tune or promise you the moon,
But if that's what it takes to hold you,
I'd just as soon let you go, but there's one thing I want you to know.
You better look before you leap, still waters run deep,
And there won't always be someone there to pull you out,
And you know what I'm talkin' about.
So smile for a while and let's be jolly:
Love shouldn't be so melancholy.
Come along and share the good times while we can.

I beg your pardon,
I never promised you a rose garden.
Along with the sunshine,
There's gotta be a little rain sometimes.

如果我的心是一朵蓮花

~ 林徽因 · 馬雁散文集 · 蓮燈 ~ 馬雁 在她的散文《高貴一種,有詩為證》裡,提到「十多年前,還不知道林女士的八卦及成就前,在期刊上讀到別人引用的《蓮燈》」 覺得非常喜歡,比之卞之琳、徐志摩,別說是毫不遜色,簡直是勝出一籌。前面的韻腳和平仄的處理顯然高於戴...